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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年休假,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的,而不是根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确定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
职工享受年休假,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的,而不是根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确定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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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按职工工作年限统筹安排。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龄就是从你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算起直到现在!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职工享受年休假,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的,而不是根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确定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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