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郑州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购房人应缴纳差价款。2005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10%缴纳差价款;2005年11月...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其经适房享受面积部分,需计缴的土地出让金,为市物价局下发的经适房价格批复文件中核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人有市户口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赡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孩子、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儿童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避难儿童取得市户口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没有自己形式的住宅和住宅建设用地。自己形式的住宅包括安居住宅(包括标准成本住宅、全成本住宅、社会微利住宅、全成本微利住宅)、住宅改建、经济适用住宅等政策性住宅、资产家、军产家、商社、自营住宅等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市内和户籍转移到市内之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没有购买过政策性住宅,没有收到未购买住宅的补助金的一定年限内没有转让过自己形式的住宅5、家庭人均年支配收入在申请前连续2年低于市低收入标准线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的7、申请人和共同生活计划违反国家庭计划。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一)有当地常驻城镇户口的家庭,外地户口迁入我市的一年以内的需原户口所在地产权部门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二)配偶方为农业户口的,未转为城镇户口前不予审批;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家庭收入标准; (四)无房或现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五)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不予审批,配偶方为现役军人的需部队出具军人身份证号码以及全年度工资、奖金、补贴发放清册; (六)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的务工人员、以及户口未迁出学校的毕业生,未转为本市城镇户口前不予审批; (七)申请人子女到外地就学、参军,户口已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计算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八)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家庭符合前款规定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已离异(或丧偶)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不予审批(承担子女抚养权的除外); (九)申请家庭已有住房,离异后满2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1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7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