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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需要准备的:收养人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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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份健康检查证明。 3、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养社会弃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登记:对证件证明、资料齐全的,从受理日起30天内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
你这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4、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5、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签定“收养协议书”。 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单身、合影证件照各二张。 8、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9、生父母送养子女,必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一)收养人的申请书。收养人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领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领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二)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三)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领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领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领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您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后,就可以递交给领养登记机关了。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收养关系合法化了之后对当事人的利益才会有所保障,如果是事实收养甚至是非法收养,一旦出现问题,必然就会导致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这肯定是不利于当事人的事情。而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可以进行收养登记,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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