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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继承人去台湾的遗产有什么不同

2021-10-02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个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就是说,根据法律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民法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到有权获得该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如果继承人在大陆,有几种方法可以继承台湾遗产:1、本人在台湾处理2、可以委托在台湾的亲戚朋友代理遗产3、委托第三地的亲戚朋友。第三地(香港、日本、新加坡、美国、英国等)可以找到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可以向台湾领取遗产4、委托律师。委托与台湾律师有业务联系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公司,委托台湾律师。司法部设在香港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由香港律师黎锦文和台湾律师组成的海峡两岸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司法部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和法律咨询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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