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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公司一旦有了要裁员的风声,我们就要提早做出对策积极的应对了。特别是在思想上要对这个事情有个认识,针对这个岗位,对自己有个客观的认识和评价,分析自己留下的可能性有多大。
公司因经营出现问题而导致效益不好的情况下,裁员是比较常见的管理方式,只是公司在裁员的时候,并不是说裁员就能够马上裁员,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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