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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实施必须首先安。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就业介绍、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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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职公司可以不接受部份员工; 2、待岗第一个月按正常工资发,第二个月按约定发,第三个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3、按待岗工资计算。 我想你就资产重组与员工安置的相关规定已经清楚了。
破产职工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188号第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仍应执行《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其中规定对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这一政策适用于破产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合同制工人。 关于自谋职业的职工是否保留养老保险关系问题。我们认为,自谋职业者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原养老关系依然保留。自谋职业者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参加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统筹。
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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