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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
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 两种情况:①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个人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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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起供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要看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无论房产证登记的是不是双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如果是婚前一方或者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该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但是对于共同还贷部分,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你好,你的问题我可以解答:第一,你咨询的问题涉及四个法律问题,首先你们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你的丈夫欠你人民币30万元应该偿还,你们的房子在没有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前你们约定分割是可以的,因为在银行设定了抵押,产权的转移是受到限制的.第二,07年5月18日你们又一次重新约定由你的丈夫偿还你38万元,房子产权归他,关于房子的约定,如果在约定的时候你们已经偿还了一部分,那么你们偿还的部分产权由你们约定处理,没有偿还的这部分你们的约定是无效的.
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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