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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具体看案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一般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一个...
1、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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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受理案件后多久开庭现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在这个期限内开庭审理。鉴于目前法院比较繁忙,具体时间很难确定,建议你和法官沟通下,询问大体开庭时间。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1.这个要看实际情况,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左右时间,刑事自诉审限不超过六个月。 2.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3.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七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 5.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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