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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
(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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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 (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四)审判期限(最长羁押期限一审13个月,二审4个月,共17个月)
刑事羁押最长不得超过37天,超过37天仍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其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最长时限 公安拘留一般犯罪嫌疑人 7日第69条 检察逮捕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7日第69条 公安预审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60日第124条 公安预审期限届满的延长期限 30日第124条 检查审查起诉做出起诉决定 30日第138条 检查审查起诉重大疑难案件的延长 15日第138条 公安补充侦查第一次补侦 30日第140条 检察审查起诉第一次补侦后移送审查 30日第138条 检查审查起诉可以延长 15日第138条 公安补充侦查第二次补侦 30日第140条 检察审查起诉二次补侦后移送审查 30日第138条 检察审查起诉可以延长 15日第138条 总计从被拘留到案件移交法院共29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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