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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
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是: (一)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受诉法院在地域管辖上有管辖权。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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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相关规定: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刑事自诉状或者自诉人的口头告知后,应当指定法官认真审查,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知后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属于本院管辖;刑事案件被害人告诉的;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二、自诉案件审查如何处理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不符合上述自诉受理条件的;证据不足;犯罪已过追诉期限;被告人死亡;被告人下落不明;除因证据不足而撤销诉讼外,自诉人撤销诉讼后,告诉同一事实;经人民法院调解,自诉人反悔,再告诉同一事实。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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