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餐饮、餐馆、饭店属公众聚集场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顾客在KTV唱歌摔伤能要求KTV赔偿,KTV作为娱乐场所,对前往消费的顾客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2、顾客一般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顾客在KTV享受服务时摔伤,且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要求其赔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KTV尽到职责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若顾客在KTV享受服务时摔伤,且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要求其赔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KTV尽到职责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报刊、广播、影视、通讯、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适时、无偿发布消防公益信息。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消防基本知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85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3,761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