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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
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 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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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 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区别: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二、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3、他们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要约人发出要约后,要约人需要承诺后才能生效。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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