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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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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2、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3、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4、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5、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对于离婚协议书,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都签字之后,此时协议书只是成立了,但尚未生效。一般要在办理离婚手续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那么该离婚协议书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在签订的时候也要注意避免出现协议书无效的情况,否则就有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利益。
应该包括的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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