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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可应客户要求办理电汇、信汇和票汇。客户向我行申请汇款时,应填写我行规定格式的汇款申请书和支取凭条并加盖客户印鉴。...
对于承兑交单,分行接到境外代收行的承兑通知后,应将到期日迅速通知托收申请人。对于付款交单或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分行收到总行贷记通知后,方可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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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对国内单位的收费以人民币为计价标准。如收取外汇,应用该币种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分行对境外客户的收费应全部计收外汇。
信用证和修改书,必须经过经办人员打证、复核人员复核、有权签字人核准签后,方可发出。信开信用证及修改,需双签后发出,其中一人必须是甲级签字人。电开信用证及修改,需经分行国际业务部甲级签定人签发后,方可编押发出。签发的电文稿原件应归档备查。信用证修改必须由原信用证通知行通知。分行如与选定的境外通知行无直接的密押关系,可用经该物国际业务部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传真件或加押电传,向总行申请代为编押。
XX收到该行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经办人员应严格审查并提出审单意见,若无不符点,分行应将单据迅速通知开证申请人并按境外银行面函的付汇路线予以付款或承兑。2.经办人员如发现不符点,应报请结算负责人审核并通知开证申请人,请其出具书面意见。开证申请人如同意付款或承兑,分行即可予以办理;如果拒付或拒承兑,分行应明确通知境外议特,并征询其处理其据的意见。如与境外银行发生争议,分行应迅速将审单意见和其他资料的复印件报送总行国际业务部,以备境外银行查询。3.分行也可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交开证申请人自行审核。分行接单后应迅速通知开证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单意见。如单证相符,分行应迅速付款或承兑,如开证申请人提出不符点,分行应重新审核,如确系不符,应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办理。4.分行对外付款,需经甲级签字人签字后方可加押。拒付或拒承兑的通知,也应由甲级签字人签字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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