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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
辽宁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其夫享受护理假15天。根据2016修正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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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没有对于陪产假的规定,具体的陪产假天数需要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
丈夫的陪护假受是否晚育及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影响,大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陪护假的时间,一般为7-10天左右,比方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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