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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
税务行政相对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二)因国税机关原因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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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2、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税务行政相对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二)因国税机关原因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三)税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税务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四)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六)税收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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