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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服务收费的收取方式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并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 (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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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首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两种形式。包干制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盈余或亏损匀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酬金制是物业公司预先向业主收取物业运行资金,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提取酬金,资金结余或不足匀由业主享有或承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有权收取以下相关费用:1、物业管理费或物业服务费2、装修管理费3、装修押金(需退还)4、装修垃圾清运费5、公共设备设施能源公摊(指未计算在物业费中的设备设施能源费)6、特约服务费(一般指为住户修理户内自用的设备设施,如疏通下水,维修水龙头、更换电灯泡等等)7、代理服务费(如代业主出租房屋、代业主聘请小时工等等)8、机动车停放管理费9、机动车车位租金(非业主公共产权的机动车停车位,如地下车库、专用停车楼等等)10、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费(必须有专门的停放非机动车的场地,且有专人看守)11、其它服务费(指不属于物业公共服务业务之内,由物业公司和业主自行约定的其它服务,比如业主室内保洁开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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