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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厂家撤促销员的行为,属于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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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取得的劳务费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的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一)对收入额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按照《关于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8]42号)规定执行,即按照收入全额预扣3%的个人所得税。(二)对收入额在1000元以上的,以每次收入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再扣减800元费用,该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20%,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三)对收入额在1000元以上的,以每次收入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余额超过4000元的,扣减20%的费用,该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对实行“买一赠一”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需要缴纳营业税。 1、经销商从直销公司购买(买断)商品后再向顾客销售,取得产品销售收入,赚取商业零售利润; 2、帮助直销公司进行拓展市场、推广产品、提供安排送货到户、售前售后服务、进行市场调查、收集有关市场信息资料及培训等服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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