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改房产权内容如下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50年的指工业用地,而当前市场上的商品...
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房改房是指本单位将自有的公房,以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二、如果所购买的房改房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 三、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四、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五、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使用去世配偶的工龄购房行为的性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目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这只能依据相关房改政策来判断了。 针对使用去世配偶工龄购买房改房,相关的政策标准大同小异,律师总结大致要点如下: 使用去世配偶的工龄购买房改房,可折抵房款,享受折扣优惠; 使用去世配偶工龄享受优惠的前提是在世一方有购买房改房的机会; 使用去世配偶工龄享受优惠的权利,仅限在世的配偶本人享有,不包括子女等其他继承人; 在世配偶购房时必须未再婚,如已再婚,则不能享受工龄折扣优惠; 未使用去世配偶工龄享受购房折扣,也不会因此就该部分工龄给在世配偶或其他继承另作补偿。 根据以上房改政策的内容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房改时,使用去世配偶的工龄享受购房优惠,是在世配偶一方的专属权利,具有非常强的人身关系依附性。不是配偶关系(子女及其他继承人)不能享受,在世配偶如已再婚,也不能享受。不使用该工龄购房,也不会换来其他补偿或权益供相关继承人分割。
房产税改革内容如下:“新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前,最新的版本则是湖南湘潭、武汉、杭州等地已确认做好试点准备。湖南省地税局证实,湖南将在湘潭市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此次改革对象涉及企业和事业单位,但暂不涉及个人房产,具体实施时间还未确定。目前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已满2年时间,虽然试点成果暂未公布,但仅从试行的效果来看,政策效应已经初步显现。“新国五条”也明确指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因此不少专家更坚信,从地区上来说,今年至少会扩到北京、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少数高房价的二线城市。还有专家更是指出,今年房产税试点扩围应该在总结上海和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采劝“宽门槛、高税率”的思路。目前看来,开征房产税已势在必行,但在具体实施细则上,必须要明确房产税定位和征收目的,操作中一定要体现人性化,避免误伤首次置业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