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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这要看银行是否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并没有成立借款合同关系,银行是可以不发放贷款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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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发行贷款(1)本通则第4章第17条规定的资格和条件;(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明确禁止的产品、项目;(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4)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批准,未获得批准文件;(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6)实施承包、租赁、合并(合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过程中,未偿还原有贷款,或提供相应的违法经营行为(6)。
各地各规定和法院判决实施细则可能都有所不同,但是,原则上,跨地区贷款属于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是行政责任的承担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以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例:小额贷款公司违反《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关于额度、利率及区域的规定发放贷款,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认定有效。小额贷款公司不能超额度、超基准利率、超区域发放贷款之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进行行政管理和控制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风险,并不涉及平等民事主体间的私法关系,故小额贷款公司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超额度、超利率、超区域经营贷款业务,属于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是行政责任的承担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方式设立,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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