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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合同属于阴阳合同,有可能出现合同诈骗行为还有涉嫌偷逃税款,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就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购房合同更名很多时候被当成一种逃避交易税费的房地产交易方式。由于直接变更购房合同在办证时显示的通常是一手房交易,不被征收20%的个税。但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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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不存在太大的风险,因为与开发商签订好购房合同之后,合同总共有四份,购房者一份,开发商两份,房产局一份,即使购房者不小心将购房合同丢失了,合同在房管局与开发商那里都最少还有一份,只需申请合同补签就可以解决了。
购房合同丢了有风险,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如果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少开发商自行拟定认购书或预订协议,设法引导购房人尽快交付定金和签订正式合同,环环相套,步步紧逼。由于协议约定期限较短,购房人还来不及细致领会正式合同内容,就不得不草率地签订了包含开发商自制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合同正本,陷自身于不利境地。 (二)开发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它有着节省交易成本增进安全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不能协商等缺陷。部分开发商不惜违反法律、法规,以自制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方式,利用消费者急于购房的心理,强迫消费者签字表示认可。 (三)开发商排除或回避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视为要约,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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