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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符合《条例》第五十三条情形的,依照本细则重新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待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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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称本市户籍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前取得本市的人员。
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前本人应当核实其的缴费情况,对缴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市社保机构提出。市社保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当月的规定和标准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因情况特殊不能如期核定的,经市社保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期核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用人单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或由企业转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转制下月起改按其转制后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转制前已退休人员的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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