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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过户之后保险理赔理论上该人对未过户的车辆不具有可保利益(即:没有所有权也没有索赔权),但鉴于实际生活中这种购车未过户的情况较多,保险...
车辆过户后保险如果属于商业险不能办理过户,只能申请退款,如果属于交强险,可以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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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09年)规定车已过户保险怎么理赔的问题,一般车辆过户后,车辆所有人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即只要在事故发生前车辆已经过户,不管保单是否过户,实际被保险人就是出险时的实际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可以参看保险法)只有当过户导致标的(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如非营运改为营运),保险公司才能拒绝赔付。(可以参看保险条款)现在保监会正在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你的状况是非常常见的,专业的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都会依据前述情况判断是否赔付,而不是直接说保单未过户而不赔,这个理由是不成立,也不被保监会认可,更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变更用途等,被保险人应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一旦被保险车辆发生转让,原保单也随之宣告失效。另外,二手车通过户口后,汽车保险必须办理修改手续,保险公司可以对被保险车辆承担保障责任。对于原所有者来说,虽然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但不是被保险车所有权的所有者,对车辆不再享受保险利益,被保险车辆危险也不会造成损失,所以即使找到原所有者也不能提出索赔。车辆在列车员处完成户籍后,新所有者必须持有户籍证明书、驾照复印件、保险单原件、本人身份证明书和原保险人身份证明书,向原保险公司填写户籍申请书,完成户籍变更手续。
新法在此条款中还有如下规定,即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可依据危险程度增加情况增收保费或解除合同,否则,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什么是危险程度增加呢打个比方来说,一辆车原本是私家车,经转让后被用作营运车,这就属于危险程度增加的一种情况。这类车主应当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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