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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拆迁安置主要是依据拆迁办的政策来确定的。对于以后的拆迁补偿,也是由拆迁办发布公告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拆迁安置人员,进而进行补偿。所以,虽然你户口不在拆迁区域,但是你父母在申报的时候加入了你的名字,并且现在已经经过拆迁部门的同意,在申请表上有你的名字,你属于拆迁安置人员。其次,对于你的孩子与妻子,因为在申报时,可能没有加入他们的名字,所以原则上不能直接认定为拆迁安置人员。但是因为你们毕竟属于同一家庭成员,所以在安置拆迁时,拆迁办会依据你们家庭情况进行安置,一般在实际操作中,都是由按照你们申报的同住的家庭成员来确定,你么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然后只要拆迁办不反对即可,这是有协调空间的。最后,建议你在申报时尽量的多加入人员,如果你的孩子与妻子不能被批准的话,可以与拆迁办说明情况,证明属于家庭成员,同时你以前也没有享受过拆迁补偿待遇,这样还是有希望的,注意积极沟通。
1.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是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由于被拆除房屋共同共有,因此,是共有财产,需进行公平合理分配。2.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3.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4.所以,你作为安置人口,应当获得你的应有赔偿。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你有权要求户主重新分配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是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由于被拆除房屋共同共有,因此,是共有财产,需进行公平合理分配。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 因此,家里四口人是共同拥有拆迁补偿的。可以在房产证上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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