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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
1、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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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不包括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由企业(或老板)按约定时间通过银行向农民工办理银行卡,直接发给农民工个人(本人)。现行国家政府法律规定,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拖欠工资赔偿的,政府有关部门(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督大队、法院)依法判处公司(或老板)25%(25%)拖欠工资%)赔偿金额,赔偿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这是100%(除100%外,也就是说,总共应该给工人125%(100%,加上25%)款额。
欠付的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款和保修款,双方有了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就是索赔款。一般由成本部审查造价由财务部付款,根据总造价减去已支付的款剩下来的就是未支付的工程款。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九条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欠付的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款和保修款,双方有了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就是索赔款。一般由成本部审查造价由财务部付款,根据总造价减去已支付的款剩下来的就是未支付的工程款。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九条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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