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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资股东为显名股东(于工商部门登记),但不参与企业经营,可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方式,明确投资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审计权、股权转让权(...
如果你选择第二种方案,你就成为法律意义上的隐名股东,在工商登记的资料上将是其他人的名义持有你的股票,存在他人可以将你的股票进行处分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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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股权。 2,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3,如果股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公司连续5年盈利,在第5年不分利润的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营业期限到期,反对延期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那么如果你担任显名股东,而你没有出资,只是代别人持股。当实际股东没有缴资完全,显名股东是由连带责任的,即你有义务为你代的那个隐名股东出资。其他的,只要你能证明你只是显名股东,是没什么问题的。
据你的陈述你和你朋友、你朋友和目标公司的股东都是资金委托管理关系,实际上,你们只是目标公司的隐名股东。 1、朋友妻不愿意“投资转移”的原因是什么?无正当理由可以请求返还,你再和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相关协议由他代持目标公司的股权; 2、隐名股东权益的保障是有限的,最好在恰当时候成为公司的显名股东,到工商局备案。 3、建议委托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帮你处理相关事宜,降低投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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