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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一般只有情况紧急的,才能申请财产保全; 2、应当由直接利害关系人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确保未来生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对象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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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在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表现为相关财产可能被转移、转让、隐匿等,从而影响到债权的实现; 第二,诉前保全是在起诉前提起的保全,并且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第三,对诉前保全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三个方向的选择,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对此债权人需要注意; 第四,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第五,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大家一定要注意,这里用的是必须; 第六,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七,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八,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九,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一般只有情况紧急的,才能申请财产保全; 2、应当由直接利害关系人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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