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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
银行汇票能不能背书转让转让的程序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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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人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开出、承兑的带息票据,应于期末计算应付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应付票据到期支付票款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按票面金额转作应付账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转作短期借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可以转让,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本票时,除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审查外,还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 (二)背书人为个人的身份证件。
票据丢失了怎么办 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的单位和个人因保管不善,致使票据丢失、被盗或丧失,持票人可以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挂失止付,并在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1、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要素填定齐全的支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2、不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未承兑的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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