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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
第一招:保留消费证据 网购时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做好备份。在网购中,网购的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定要将电子数据信息妥善保存,这些电子数据信息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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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网购被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处理侵权纠纷。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侵权纠纷。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1、网购时被侵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处理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被侵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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