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伤认定不及时,工伤职工也不用担心,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不予认定的部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
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认定的办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如果有以上情况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望采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