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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取保候审后如何进行处理

2025-01-07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检察院可以对该公安机关出具执法建议书或直接作出解除取保手续。根据第七十六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根据第八十三条,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具有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特定情形,公安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根据第八十四条,决定退还保证金的,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并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根据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退还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的同时,应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要求其签名或盖章。根据第九十一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根据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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