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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 2.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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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认为女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男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您在公司工作超过十年,按照法律规定这时候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不能以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合同。这种情况情形下,只要您不愿意解除,公司不能解除。当然解除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了做好人民警察的抚恤优待工作,激励人民警察的奉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有关优警察工伤认定后待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民警察,是指公安机关(含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伤残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病故人民警察遗属是本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人员退休后的工资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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