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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免租期的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方提供“免租期”优惠目的是按期获得租金。在房产租赁行为中,除特殊规定外,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房产产权人,承租方无...
房地产税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到30%后的馀额计算缴纳,税率为1、2%。二是房地产租赁,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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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四、个人出租不动产r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r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首先,咱们来说说转租这种行为,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转租合同签订之后,承租人拥有的是其使用权,而并非是产权。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在该项规定中,明确了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这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了该项规定中指明的纳税义务人,其他人均不构成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即使在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转租人承担先行代为缴纳房产税的义务,但即使如此,转租人也只是代缴,而房产税的实际承担人仍然应当为产权人。而转租人也有权不予代缴,因为转租人并不具有缴纳房产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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