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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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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领取条件: 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按照规定缴存生育保险。领取情形:1、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用人单位向其垫付生育津贴后领取: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单位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领取。 二、领取资料:情形一:1、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情形二:1、情形一所需资料;2、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3、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三、领取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温馨提示】: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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