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如果是商场的管理者经营者未尽到义务才导被划伤的,那么是有赔偿的。 2、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
被商场门划伤,如果是商场的管理者、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向商场索赔。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商场门划伤,如果是商场的管理者、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向商场索赔。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商场内受伤并不是所有情形都可以向商场索赔。 1、如果是由于商场没有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导致顾客受伤的,顾客可以与商场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怎么赔偿。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经营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的这种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是无限的,即在“合理限度”内。另外,若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和经营者一定要认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2、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原因导致受伤的,则不能要求商场赔偿。 3、如果是由于第三人行为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被商场门划伤,如果是商场的管理者、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向商场索赔。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9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53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