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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婚前买房财产怎么分割的事,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
1、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全款支付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就是当事人婚前的个人财产。 2、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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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购买的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这种情况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当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本方曾出资参与购买房子证明的,也可要求对付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房款返还给己方。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各50%或者购房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全资购买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比较好分割了。首先如果登记在己方名下,那么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就将视为赠与行为,则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最后,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在没有书面约定和公证的前提下,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特殊约定和公证的则按约定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还贷则由夫妻共同还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则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分割。这样对于房产证上未登记的一方很不公平,如果另一方参与还贷的,因为共同还贷属于债权关系,参与还贷方可以要求对方给出补偿,其中包括:本金,利息及房屋增值的部分。那么当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双方最好要多替对方想想,走到一起不容易,一日夫妻百日恩。只要双方保证协商一致,均可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分割。没必要非得闹到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分割,毕竟大家都爱过对方。在我国相关的婚前财产,如进行相关的公证的我国的法律予以支持这类人员的个人财产。这类财产在离婚后,应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配。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应积极的进行分割,个人的财产不予以进行分割。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 (1)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2)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3)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4)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前贷款买房的,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一起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还贷,但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不进行分割。 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该房产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与其他共同财产一起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不进行分割。 如果是双方父母支付首付贷款买房,则房产由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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