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调换单位,社会保险当然也要随之迁到新的单位.具体有关规定: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
调换单位,社会保险当然也要随之迁到新的单位.具体有关规定: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但劳动关系必须转移。与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持有新公司的就业登记名单和原公司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向参加地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个案支付原公司未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办理原公司的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公司可以支付社会保险费。
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3、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按规定赔偿不同项目。 4、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没有补偿,一般辞职就会停缴。 如果是公司提出,需要一些辞退通知什么的,而且还有按合同上写的工资数额补偿你,一年补一次,到合同期限为止。 至于社保关系有两种办法:一是你去人才办理个人存档,同时委托人才替你缴纳社保(这可以延续你的社保不间断,但至少要委托缴纳半年才行);二是你先别管社保,等找到新单位再继续交,中间间断的可以与新单位协商,你自己出钱单位给你做补缴(这种办法补缴需要你出很多钱,因为单位承担部分比例很高的,感觉不值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4人已浏览
1,166人已浏览
694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