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要求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事故处理的交警部门要求对笔误进行更正。是有权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予采信(即推翻交警的责任认定)。交警的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求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事故处理的交警部门要求对笔误进行更正。是有权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予采信(即推翻交警的责任认定)。交警的责任认定,在民事诉讼中起得的只是证据的作用,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是否采纳,需要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质证情况,以及发生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来认定。如果经庭审调查,法院认为交警认定的责任错误的,可以依法另行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责任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1、行政救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上级公安交通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责任认定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据,向作出认定的公安交通部门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向其上级公安交通部门投诉,上级公安交通部门核实后,可以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如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交通局一般不予受理。复核只能有一次,已经复核过的,就是最终的责任认定。对复核过的结论不服的,不能起诉交通队。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赔偿,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可能根据事实情况,对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予以变更,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2、司法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要求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事故处理的交警部门要求对笔误进行更正。是有权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予采信(即推翻交警的责任认定)。交警的责任认定,在民事诉讼中起得的只是证据的作用,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是否采纳,需要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质证情况,以及发生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来认定。如果经庭审调查,法院认为交警认定的责任错误的,可以依法另行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责任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