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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涉案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以及涉案的车辆、船舶、航空器和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必要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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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存单质押一般是企业先从商业银行以较高的利率协议存款,再用这笔资金的存单为第三方做担保抵押。需要重点提一下的是,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协议存款利率要高于普通官方利率。第三方存单质押并不是没有风险的,在为第三方进行存单质押时,提醒大家风险防范不能忽视
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单常被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形式,即存单质押。
质押背书: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获得质权人位置后,在背书人不实行其债务的状况下,能够行使票据权益,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归还。换言之,假如背书人实行了所担保的债务,被背书人则必需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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