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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条件 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
一、报销条件 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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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文件或所属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机构主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支付银行印章(原件及复印件);5、保险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社保经理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资料:单位参保: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文件或所属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机构主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支付银行印章(原件及复印件);5、保险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一、报销条件 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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