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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社保经理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资料:单位参保: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文件或所属镇(街道)政府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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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医保需要: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和有关发票等。 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成都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办法(一).办法(二).办法(三)]原件;二、出院(死亡)证明(或病情诊断书.或特殊疾病审批表);三、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四、住院费用结算票据;五、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六、身份证(本人及代理人)原件及复印件;病人本人银行(工、农、建行)存折号或卡号;七、未参加基本医疗(或行业统筹或今年基本医疗累计报销金额已超过封顶线)的,须提供上述2、3、4资料原件。异地基本医疗关系人员不能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医保局出具的相关报销证明。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和有关发票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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