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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
1,、身份证明 2、医疗费用收据 3、费用明细表 4、检查单 5、处方 6、盖医院章的病历复印件 7、出院小结 8、医疗手册 9、化验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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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 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 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 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社保经理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费用:不收费电话查询: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028-87706251城乡医疗工伤保险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61888217。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报销流程: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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