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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后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2025-02-05
一、关于清算期间的公司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 在公司清算阶段,公司仍然存在,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涉及合同或财产纠纷,也可以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 有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当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或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其他方式(如协商、调解等)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 2.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应当明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3.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当知道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否则仲裁将无法进行。 三、劳动仲裁程序 1. 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 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5.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6. 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7.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8.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出现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如果是劳动争议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合同或者财产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沉着冷静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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