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境内机构(除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外汇,可经外汇局批准后,在我行开立外汇帐户,定期进行结汇:一、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及其...
无形贸易进口项下的资料费、技术费、信息费等的进口售付汇,我行凭进口核销单、进口合同、发票、进口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及其他有关商业单据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境内机构收入的下列外汇均应办理结汇:一、出口或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二、境外贷款项下国际中标收入的外汇;三、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四、交通运输(包括各种运输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邮电(不包括国际汇兑款)、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等行业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收入的外汇;五、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外汇规费、罚没款等;六、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但上述无形资产属于个人所有的,可不结汇;七、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对外经援项下收回的外汇和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八、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外汇等;九、出租房地产和其他外汇资产收入的外汇;十、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的外汇收入;十一、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净收入;十二、国外捐赠、资助及援助收入的外汇;十三、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向境外发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十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结汇的外汇。
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下外汇收入可在外汇管理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保留外,超出部分我行暂时入帐,同时通知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结汇,或通过外汇调剂中心卖出。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利润、红利的汇出,凭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或在我行兑付;企业中外籍、华侨、港澳台职工后的正当收益,凭证明材料在我行兑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7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844人已浏览
4,9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