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请问你们有没有签署合同呢?或者能否证明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申请认定工伤的话需要双方的劳动关系材料明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如无完整...
工伤赔偿金, 劳动局赔偿的那一部分是给公司的 然后公司交付给工伤职工的 另外,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领取工伤认定结果该是会寄到你这里的,也可以去劳动局拿取。
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者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1、由公司代劳动者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然后补偿金打到公司账号,劳动者离职时向公司申请领取。 2、劳动者自己先与公司协商好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离职申请公司支付,领取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由公司出具离职证明、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并加盖财务鲜章,再配合其他材料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