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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领取工伤认定结果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去拿的。若因其他原因无法领取或不愿意去的,可告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这就是工伤认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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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可以回答您工伤认定复议后果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工伤复议这个问题 对于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只有经过复议才可以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也就是说,对于工伤保险机构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只有对于行政复议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行政复议是诉讼救济的必经程序,没有经过复议的行政行为是不能进行诉讼的。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是无法自动启动的,即行政机关无权自动审理已作出的工伤认定行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对于工伤认定不服,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什么叫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1、工伤鉴定结论书是需要去社会保障局里取的。 2、负责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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