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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之后就要更名了,否则房子还不完全是买方的。 (1)携带资料: ①买卖双方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和《委托...
1、必须确定房主真实性,查看相关购买合同 2.需要有开发商承诺能够变更名字,同时签订正式合同 3.不能提前支付资金,等待正式合同签完,才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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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管四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我们都需要注意很多相关事项,商品房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商品房销售依据一栏经常为空白,未填写任何文字的情形,能否将出卖人的默示行为作为故意隐瞒呢?越秀法院戴法官将为你解答。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商品房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商品房销售依据”一栏经常为空白,未填写任何文字的情形,能否将出卖人的默示行为作为故意隐瞒呢?越秀法院戴法官将为你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故对于出卖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依据”一栏的空白处未填写任何文字的默示行为,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不宜将出卖人的默示行为等同于故意隐瞒而直接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其中“故意隐瞒“是指出卖人故意向买受人提供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虚假事实,或者在买受人询问时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只是买受人陷入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针对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行为存在主观上的恶意,我国法律制定了赔偿性惩罚的规定,对此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后,戴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商品房时应特别注意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我国采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公示制度,买受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尽到注意义务,对出卖人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应当进行必要的查询以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1、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合同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 2、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此种情况下的合同更名手续也较为简单。 3、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在更改了买受人后再进行登记,因此此种合同更名手续就比较复杂。
一、建议过户。虽然过户要承担一笔较大数目的税费,但是过户是法律意义上房屋产权的公示行为,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你的房产没过户于你名下,你出让房产与第三人时,第三人要求你协助过户与其名下,最初的出卖人却拒绝协助你办理过户,这时易生法律纠纷。同时,仅仅依据你与最初出卖人的协议、你与第三人的协议,要完成房子过户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房管部门肯定不能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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