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物业管理没有失职的,不应当赔偿家庭财产损失。物业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的房屋保管和财产保管协议,否...
物业管理公司确实未尽到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理应承担相关的过错责任,投诉人可向其主张权利。投诉人打算通过诉讼方式直接解决这件事,提交的证据不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与物业公司虽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对室内财产,并没有必然的保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没有特别承诺赔偿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要求物业公司对失窃的室内物品进行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看情况,需要协商。如果业主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未说明对方承担对非机动车的看管责任,且未收取看管费用,物业企业不担责,另外,还需看物业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过错,比如监控有没有开启等。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义务是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的公共秩序。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你们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赔付,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你可以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他们拒不赔偿你可以提起诉讼。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