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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所支付定金/押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的协商或者签订认购书时的约定。 二、定金是一种担保...
可以,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签合同,是需要和开发商协商解决的,合同是需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来签署的,包括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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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购房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及定金退还条件的约定而确定。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支付了定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买方可据以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且买方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定金的,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且合同也无约定需要无条件退还定金的,买方主张退还定金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什么情形可以退房并要回定金? (1)开发商没有售房资质 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证件不全没有售房资格,就属于违法操作,所签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合同就当然无效,碰到这种情形,开发商不但需要支付双倍定金,还需要支付对购房者的损失。 (2)逾期交房 签订合同时候,肯定会约定交房时间,到约定时间不交房,开发商违约,法律规定,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面积出现误差 对于交付的房屋面积误差,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售房者违约,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该配备的供暖、中央空调、天然气等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有质量问题,跟合同约定不符合,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变更规划、设计 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图,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6)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尺寸超过允许值、瘦身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够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和赔偿。 (7)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使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过户和网签,更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就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法规: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消费者有权改变主意,有权要求退还所谓的定金,但目前很多房地产发展商手持他们和消费者签订的认购书逼消费者就范,事实上这种认购书大多是不平等条约。 关于购房定金,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 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对此,法律人士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以上内容认购协议中没有约定)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因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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