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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
一般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所以收养应当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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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涉港澳台收养公证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的回答如上
中国养老保险是“代际赡养”,就是现在已经工作的人要养已经退下来的人,目前的赡养比正在逐步降低到2.9:1。基于这样的状况,人社部正在对养老保险体系进行顶层设计,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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